柜台交易资金请转账至该银行账户(不同于网上汇款交易收款账户)
户名 | 开户行 | 账号 | 大额支付号 |
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|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东方支行 | 121925274310688 | 308290003206 |
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|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| 216200100104912062 | 309290000107 |
直销柜台来款账户需与开户时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保持一致。
认/申购业务划款:
投资者将申购款项在当日15:00之前汇入公司直销中心汇款专户,并在15:00之前提交划款凭证。
投资者将认购款项在当日17:00之前汇入公司直销中心汇款专户,并在17:00之前提交划款指令。
若申购业务未在15:00之前提交划款指令且也没有在15:00之前到账的,直销中心无法受理该笔业务。认/申购资金逾时未到账的,该笔交易将无法受理,和投资人确认后撤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