柜台交易资金请转账至该银行账户(不同于网上汇款交易收款账户)
户名 | 开户行 | 账号 |
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|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东方支行 | 1219252743106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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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销柜台来款账户需与开户时提供的开户银行账户保持一致。
认/申购业务划款:
投资者将申购款项在当日15:00之前汇入公司直销中心汇款专户,并在15:00之前提交划款凭证。
投资者将认购款项在当日17:00之前汇入公司直销中心汇款专户,并在17:00之前提交划款指令。
若申购业务未在15:00之前提交划款指令且也没有在15:00之前到账的,直销中心无法受理该笔业务。认/申购资金逾时未到账的,该笔交易将无法受理,和投资人确认后撤单。